文化事业
截至2011年底,昌江黎族自治县有文化社会团体4个、会员230个。电影公司1个,电影放映单位5个,电影院2座,座位2100个,每千人拥有7.8个,年放映894场次,观众达22.8万人次,放映收入18.14万元;文化公园1个,总面积15.7万平方米,文体活动中心1个,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;文化馆(站)9个,建筑面积26.9万平方米;
图书馆1个,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,藏书11万册,实行全年制开放(全年开放365天)和计算机自动化管理,被国家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二级(县级)图书馆;档案馆1个,建筑面积1214平方米;博物馆、纪念馆1间,建筑面积130平方米,共收藏各类文物约1036件,其中展出文物400余件。主要文化社会艺术表演团体有县歌舞团、昌化江爱乐合唱团、家家乐团等。
图书馆1个,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,藏书11万册,实行全年制开放(全年开放365天)和计算机自动化管理,被国家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二级(县级)图书馆;档案馆1个,建筑面积1214平方米;博物馆、纪念馆1间,建筑面积130平方米,共收藏各类文物约1036件,其中展出文物400余件。主要文化社会艺术表演团体有县歌舞团、昌化江爱乐合唱团、家家乐团等。